2007年10月21日 星期日

防人之心不可無

最近飽嗝遇到一件怪事
就在我們假日開心出遊時
他公司的同事因為加班緣故
擅自打開他專用電腦
這還不打緊
畢竟是公司的電腦
或許裡頭有需要使用的資料
雖然說這位仁兄
和飽嗝屬於不同部門
我們也不計較,想想體諒他加班辛苦
但是,
開了別人的電腦
還順便登入飽嗝的MSN
這也未免太誇張了吧!!!!
飽嗝的msn不是打開電腦就自動登入
必須要多一道手續,點選msn後再登入
貞不知那位同事到底是怎樣心態?!@@
在我們發現後
馬上詢問他
結果他說要傳檔案用
所以借用一下MSN
真是裝孝維!!!
更誇張的是,有人Q飽嗝,他還回話耶
真是馬的,沒水準到一個極點
MSN這種私人的東西,至少要徵求當事人同意,
才使用吧,這是連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。
所以我說防人之心不可無
不是每個人都懂做人的基本道理
與其辛苦教育他
不如自己小心點
免得他下次又借用什麼東西了....

4 則留言:

Cama Staff 提到...

多謝這位網友小媽的仗義直言
........but
算了
這位同事加班也很辛苦
純粹只是要傳檔案
i hope so

匿名 提到...

ㄣ...我覺ㄉㄋ...網路那ㄇ發達一定要用msn才能傳東西唷??它可以輸入自己ㄉ帳號啊!難道輸入自己ㄉ帳號那ㄇ難唷!!!

依據刑法:第 三六 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
第 358 條 "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"、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,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
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第 363 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

我說飽格啊!應拿出魔羯座ㄉ魄力= =......唸書唸道發瘋@@

匿名 提到...

補充:告他民事也可以賠償辣!!$$$$$$哈

lilmom 提到...

菜頭...
我真的傻眼了
你關閉唸書唸的還好吧
不要走火入魔啊